旗杆订货合同,电动旗杆订货合同,锥形旗杆订货合同,不锈钢旗杆加工合同,不锈钢锥形旗杆安装合同,郑州不锈钢锥形电动旗杆厂家:400-100-1279. 0371-65552111
不锈钢手动旗杆订货合同书
签约地点:郑州市
定货方: (简称甲方)
承揽方:郑州联同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因甲方需要在 郑州旗杆 安装旗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按照协商一致,等价有偿原则,共同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旗杆规格型号及数量见下表:
序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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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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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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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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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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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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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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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锈钢锥形磨砂旗杆,采用不锈钢SUS304材质旗杆;壁厚3.0mm(打磨、抛光、拉丝完工后足到厚度2.90mm),整体抗风级数11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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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
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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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S304
不锈钢锥形旗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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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米×1根(上口80;下口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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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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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S304
不锈钢锥形旗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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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米×2根(上口80;下口248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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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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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台及预埋件隐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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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挖掘,固定预埋件3套,浇筑混泥土,选配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技术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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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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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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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让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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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含税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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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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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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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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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
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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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元)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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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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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不锈钢360°防水顺风转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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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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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
杆
配
件
不
另
行
收
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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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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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不锈钢钢丝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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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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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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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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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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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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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筋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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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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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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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不锈钢挂旗杆
一副(2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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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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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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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摇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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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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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手摇升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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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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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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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风套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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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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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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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杆预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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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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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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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让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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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总造价:(大写): 整(¥: 元)。本价款包括安装费、调试费、运费、卸车费用以及其他在运输中发生的费用,由于地基具有不可预见性,可根据情况追加造价,参照底数标准参见报价单。追加部分费用在吊装前付清。
第三条 结算:
1、本合同经双方签订生效后,甲方即支付乙方合同价款金额的50%(即人民币 元)作为预付款。待预付款到达乙方账户后乙方即开始施工,定为开工日期。(15)天内交货;
第四条 甲方责任:
1.甲方委派专人为本工程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办理工程验收手续,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以及其它事宜。
2.甲方负责旗杆施工前期审批,甲方应负责协助解决工地用水电问题。
3.在开工前甲方为乙方标明建旗杆的具体位置方向,选好材料堆放场地及协调处理好周边关系。
4.甲方负责在合同签定当日内向乙方提供本工程地质报告和地下管网线资料。
5.由于地下基础开挖地质是不可预见的,如乙方负责制作地基挖掘地基时,遇地下不可预见的施工难度(基础开挖出水、基础增大、土质异常等问题),增加费用另外结算。
6.若遇甲方原因及第三方原因延误的工期顺延,并按每天500元的标准补偿乙方窝工费。
第六条 乙方责任:
1.乙方委派专人为本工程驻工地代表,负责施工现场日常事务工作。
2.负责按图纸的规格质量和合同内容施工。
3.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并对因乙方原因在施工中出现的损失及人员伤亡事故负全部责任。
4.在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施工规范并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按期完工。
5.在质保期内,属乙方责任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无偿修理。
6.乙方负责材料的管理和施工现场的整洁卫生。
7.施工期间遵守施工区域的管理规定,服从管理,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按相关规定处罚,由乙方负责。
8.若因乙方原因延误工期,工期不顺延,并按每天500元的标准赔偿甲方延误工期费。
第七条 旗杆验收:
1.验收时间:乙方安装完毕,甲方应在三日内验收完毕,逾期不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2.验收标准:依照乙方提供的图纸。
3.在未验收的情况下甲方使用,视为验收合格。
4.验收完毕甲方未能付清本旗杆余款,该旗杆的保质期、保修期无效。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时,违约方按合同总额的5%支付守约方违约金,并承担因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解除: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使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发生不可抗力的;
2、双方同意不执行本合同的。
第十一条 售后承诺:产品可抗十一级大风和防雷,终身免费维修,定期巡回检查,确保产品的正常使用。
公司对此产品承担方便快捷的售后服务,常年负责维修。
★ 安装验收合格后一个月时主动电话询问一次。
★ 每年春季例行检修一次,有专业人士负责。
★ 遇国家重大节日(如:五一、十一、春节)之前三天上门维护检查一次,以确保贵方节假日的升旗仪式正常进行。
★公司二十四小时随时接检接修,接到报修信息后,郑州市内四小时内到达现场,省内一天到达现场,省外两天到达现场或指定当地代理商维护。
★ 安装验收合格后一个月时主动电话询问一次。
★ 每年春季例行检修一次,有专业人士负责。
★ 遇国家重大节日(如:五一、十一、春节)之前三天上门维护检查一次,以确保贵方节假日的升旗仪式正常进行。
★公司二十四小时随时接检接修,接到报修信息后,郑州市内四小时内到达现场,省内一天到达现场,省外两天到达现场或指定当地代理商维护。
第十二条 附则:
1.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3.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郑州旗杆厂家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郑州旗杆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郑州天荣建材港c62-8号
邮 编: 邮 编: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0371-65552111
不锈钢锥形电动旗杆订货合同
旗杆订购合同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郑州旗杆厂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
单位地址:
邮 编:
传 真:
联系电话:
乙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
单位地址:
邮 编:
传 真:
联系电话:
不锈钢旗杆订货合同书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郑州是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 (简称甲方)
承揽方: (简称乙方)
因甲方需要在 河南旗杆厂家 安装旗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按照协商一致,等价有偿原则,共同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旗杆规格型号及数量见下表:
序
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尺寸
|
数量(米)
|
单价(元/米)
|
总计(元)
|
备注
|
|||||
一、不锈钢锥形磨砂旗杆,采用不锈钢SUS304材质;壁厚3.0mm(打磨、抛光、拉丝完工后足到厚度2.90mm),整体抗风级数12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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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旗
杆
|
SUS304
不锈钢锥形旗杆
|
13.88米×1根(上口80;下口208mm)
|
13.88
|
1300.00
|
18044.00
|
|
|||||
SUS304
不锈钢锥形旗杆
|
13.28米×2根(上口80;下口208mm)
|
26.56
|
1300.00
|
34528.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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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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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天电动升旗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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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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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0.00
|
13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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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歌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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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歌同步一体化升降装置2个音箱,配功放)
(包括控制箱、功放)
|
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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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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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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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7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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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折让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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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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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旗杆单根配件详细清单如下表(旗杆配件另行或不另行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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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尺寸
|
数量
|
单价
|
总计(元)
|
备注
|
|||||
1
|
304不锈钢360°防水顺风转球头
|
|
1套
|
|
|
旗
杆
配
件
另
行
或
不
另
行
收
费
|
|||||
2
|
304不锈钢钢丝绳
|
|
1根
|
|
|
||||||
3
|
法兰盘
|
|
1块
|
|
|
||||||
4
|
加筋板
|
|
4块
|
|
|
||||||
5
|
304不锈钢挂旗杆
一副(2根)
|
|
1副
|
|
|
||||||
6
|
手摇把
|
|
1副
|
|
|
||||||
7
|
手摇升旗器
|
|
1套
|
|
|
||||||
8
|
防风套环
|
|
1套
|
|
|
||||||
9
|
旗杆预埋件
|
|
1只
|
|
|
||||||
|
合 计
|
|
|
|
|||||||
|
折让价格
|
|
|
|
第二条 总造价:(大写): 元整(¥: 元)。本价款包括或不包括安装费、调试费、运费、运输保险费、税金、卸车费用以及其他在运输中发生的费用,由于地基具有不可预见性,可根据情况追加造价,参照底数标准参见报价单。追加部分费用在吊装前付清。
第三条 结算:
1、本合同经双方签订生效后,甲方即支付乙方合同价款金额的50%,(即人民币 )作为预付款。待预付款到达乙方账户后乙方即开始施工,定为开工日期。( )天内交货;
2、加工完成,甲方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出厂前支付合同价款的35%,(即人民币: ),乙方应将本产品在甲方指定地点进行安装,安装完毕甲方确认无误后将合同价款的10%支付给乙方。甲方可以将合同价款的5%作为质保金,在本产品出厂之日起一年内支付给乙方。乙方财务部在收到本产品所有余款之后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另付税金6%
3. 甲方应将所有工程款转入乙方账户。
账户名称: 郑州联同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账 号:1603 5601 0400 03927 农业银行 郑州东风路支行
第四条 交货期限: ,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乙方收到首批制作款之日起计算)。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因设计变更、甲方付款延迟、甲方原因或不可抗拒雨天因素工期顺延)。
第五条 甲方责任:
1.甲方委派 为本工程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办理工程验收手续,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以及其它事宜。
2.甲方负责旗杆施工前期审批,甲方应负责协助解决工地用水电问题。
3.在开工前甲方为乙方标明建旗杆的具体位置方向,选好材料堆放场地及协调处理好周边关系(土地、村民等干扰问题)。
4.甲方负责在合同签定当日内向乙方提供本工程地质报告和地下管网线资料。
5.由于地下基础开挖地质是不可预见的,如乙方负责制作地基挖掘地基时,遇地下不可预见的施工难度(基础开挖出水、基础增大、土质异常等问题),增加费用另外结算。
6.若遇甲方原因及第三方原因延误的工期顺延,并按每天500元的标准补偿乙方窝工费。
第六条 乙方责任:
1.乙方委派 为本工程驻工地代表,负责施工现场日常事务工作。
2.负责按图纸的规格质量和合同内容施工。
3.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并对因乙方原因在施工中出现的损失及人员伤亡事故负全部责任。
4.在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施工规范并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按期完工。
5.在质保期内,属乙方责任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无偿修理。
6.乙方负责材料的管理和施工现场的整洁卫生。
7.施工期间遵守施工区域的管理规定,服从管理,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按相关规定处罚,由乙方负责。
8.若因乙方原因延误工期,工期不顺延,并按每天500元的标准赔偿甲方延误工期费。
第七条 验收:
1.验收时间:乙方安装完毕,甲方应在三日内验收完毕,逾期不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2.验收标准:依照乙方提供的图纸。
3.在未验收的情况下甲方使用,视为验收合格。
4.验收完毕甲方未能付清本旗杆余款,该旗杆的保质期、保修期无效。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时,违约方按合同总额的 %支付守约方违约金,并承担因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解除: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使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发生不可抗力的;
2、双方同意不执行本合同的。
第十一条 附则:
1.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贰份,乙方贰份;
3.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4.附件: (1)施工图纸
(2)甲乙双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 编: 邮 编: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