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 销 合 同(门岗房购销合同)
定做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建单位(以下简称乙方):郑州联同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一、项目名称:移动岗亭制作项目
二、岗亭规格和要求:
1、规格、数量及金额
名称 | 规格/材料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计(元) |
金属雕花板岗亭 | 4000*4000*2800mm | 个 | 1 | 30000 | 30000 |
总计金额(人民币) | 30000元(大写: 叁万圆整) 提货价,不含税 |
2、制作要求(详见平面布置图,已协商的草图)。
四、付款方式:甲方预付定金15000元,货物制作完成后由乙方通知甲方到郑州华南城11区1-18号验收,甲方验收合格后付总货款30000元(含定金)。
五、制作日期:自收到甲方预付定金后,乙方开始生产制作, 15 天保质保量交付使用。
交货地点、方式:,乙方负责联系车,甲方负责运费到指定地点,负责吊装。
运输方式及到站费用:乙方代办找车,运输费及吊装费用甲方负责。
八、保修期限:保修期壹年,保修期内如出现漏雨等质量缺陷、非人为损害情况下,乙方免费负责提供配件。
九、如有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上诉乙方当地法院解决。
十、违约责任:乙方通知甲方制作完成后,30天后如不提货视为违约,每天支付乙方5%违约金。(作为乙方仓储保管费)壹个月后如甲方拒不提货,视为甲方放弃本合同。货物所有权归乙方所有,不退定金,本合同终止。如乙方未按工期交货(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每延迟一天向甲方支付1‰违约金。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合同章): 乙方(合同章):郑州联同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13271597000
0371-65552111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