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同创岗亭专业生产玻璃岗亭-专业的厂家-防弹玻璃岗亭-玻璃岗亭 我公司专业生产各种玻璃岗亭,岗亭框架材质有彩钢,铝合金,不锈钢,塑钢等,郑州同创岗亭可以根据客户要求定做玻璃岗亭品种有:治安岗亭,社区岗亭,小区岗亭,艺术岗亭,保安岗亭,报刊亭,商亭等!
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就防弹岗亭购销事宜达成共识,签订本合同。
一、 产品名称、型号、数量、单价、金额及交货日期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交货日期 |
备注 |
1 |
防弹岗亭 |
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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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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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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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岗亭用料
主体材料: 外 1.2mm不锈钢拉丝板。
颜 色: 外 本色;内 白色。
玻璃:8+0.76+8+0.76+8防弹玻璃(国标/有检测报告)。
地板:钢结构骨架,上铺防水板,再铺耐磨复合木地板。
吊顶材料: 豪华PVC
门: 地弹簧门(8+0.76+8+0.76+8防弹玻璃)(国标/有检测报告)。
锁:有
窗户: 固定窗 (8+0.76+8+0.76+8防弹玻璃)(国标/有检测报告)
照明: 格栅灯(2盏)
基本配置:五孔插座,空气开关,漏电开关,按扭开关,空调插座、空调架。
防 水:钢结构骨架,不锈钢板包边,顶为镀锌板,做防水处理。
三、付款方式及合同履行地
3.1 合同签订后两天内,甲方即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40 %(即¥ 元)给乙方作为订金,制作完毕,通知甲方验收并送货,再支付50 %(即¥ 元),乙方收到总价的90%安排车辆安全送到乙方指定地址(焦作市内)。
3.2交货验收完毕,甲方须在当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10 %(即¥ 元)。
3.3 乙方不提供税票,如需税票按总价的10%结算税款.
3.4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当日内验收完毕,如未验收甲方使用的视为验收合格。
四、合同履行负责人
为便于履行合同,甲方指定 为合同履行主要负责人,甲方指定的人员所进行的关于合同履行、合同变更的一切书面行为对甲方均具有法律效力。
五、设备的验收
5.1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进行设备的供货,并确保满足甲方验收条件,甲方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须组织人员现场验收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甲方全部验收合格。
5.2 甲方应当按期积极履行验收义务,因甲方不按约定履行验收义务,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5.3因乙方产品缺陷等原因造成甲方或其他人员安全、经济等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售后服务
6.1乙方接到甲方报修,乙方须在 48 小时内处理报修现场。
6.2自甲方按第五条验收之日起12个月,乙方负责免费维保(不可抗力、人为损坏、使用不当、自然耗损及消耗品除外),免费维保期满后,乙方提供终身维修服务。
七、违约责任
7.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毁约或解除合同,否则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额40%的违约金。
7.2甲方中途退货,视为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甲方无权请求返还已付设备款,并要赔偿乙方损失。
7.3乙方若无正当理由延误交货或逾期完工,超出日期,乙方每天按合同总额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未按约定支付货款,则每天按未付款项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在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清合同款之前,乙方有权随时停止工作进程或收回已交付给甲方的设备。
八、免责条款
乙方不应对因在生产、运输或安装过程中发生的不可抗力而造成的发货延迟或逾期完工负责,当以上提及的不可抗力发生时,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
九、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时发生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得到解决,若双方彼此间不能达成协议,可通过法律途径在原告所在地仲裁机构直接仲裁。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 贰 份,甲方执 壹 份,乙方执 壹 份。
十一、其它事项:
甲方: 乙方:郑州联同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盖章) (盖章)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